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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哈尔滨劳动纠纷律师工伤鉴定时还需要检查吗

2020-09-23 10:54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工作中如出现事故受到伤害,则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在工伤鉴定时,需要检查的项目也是有法律的规定,有些小伙伴对于在做工伤鉴定时是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工作中如出现事故受到伤害,则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在工伤鉴定时,需要检查的项目也是有法律的规定,有些小伙伴对于在做工伤鉴定时是否要进行身体检查存在不少疑问。对此,劳动纠纷平台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有关工伤鉴定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劳动纠纷专业律师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咨询哈尔滨劳动纠纷律师工伤鉴定时还需要检查吗
  咨询哈尔滨劳动纠纷律师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
  对于在需要做工伤鉴定时的情况时,是否需要全身的检查是由医疗机构来根据情况认定的,如果认定有需要来做全身的检查,那么就要按照规定来给工伤鉴定者做出适当的检查。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工伤医疗待遇并非可以过度医疗,是否需要全身检查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根据伤情确定,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无关的检查治疗属于滥用医疗资源,不属于治疗工伤的费用,不能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应当按谁同意谁负担的原则办理。
  咨询哈尔滨劳动纠纷律师部分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就医管理(五)工伤职工、用人单位要求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外发生的费用,由其签字确认,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向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收取;定点医疗机构未经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同意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外发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工伤鉴定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对于在需要做工伤鉴定时的情况时,是否需要全身的检查是由医疗机构来根据情况认定的,如果认定有需要来做全身的检查,则要按照规定来给工伤鉴定者做出适当的检查。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劳动纠纷平台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您也可以点击哈尔滨劳动纠纷专业律师,会有专业哈尔滨劳动纠纷律师为您在线一对一解答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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